青海推出12项就业帮扶政策服务乡村振兴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1-09-15 00:04:47

青海省人社厅近日会同青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年对青海省脱贫人口进行全方位就业帮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青海省深入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着力稳定企业促进就业、积极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大力培树优秀劳务品牌、发展乡村经济促进就业、发展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鼓励返乡入乡创业、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管好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多举措加强就业帮扶、精准开展技能培训、突出重点地区帮扶12项就业帮扶政策。同时,青海省要求各地将就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保持现有就业帮扶工作协调机制,用好现有资金渠道,保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青海省人社厅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将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的政策措施,全方位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多渠道就业、多方面增收。


上一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下一条:延续实施八方面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把握好时度效更好稳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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